更新时间:2018-10-29 09:37作者:才子老师
燕赵都市网邢台电(记者卢玉辉)6月25日,邢台柏乡县城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一名男子在大街上被连刺数刀,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柏乡县公安局反应迅速、犯罪嫌疑人刘某(男,1985年出生)被当场抓获。
6月25日下午,有关柏乡杀人的微博不断被转发,称柏乡县城建设路一家卖窗帘店铺门前发生一起杀人案,有一名男子当场被刺身亡。燕赵都市报记者在转发的视频中看到,一名身着白衣的男子不停挥刀刺向身下,在他的身下还有一个人,地上有大滩的血迹,旁边还有一女性试图拉开两人,一边拉,一边哭。
6月26日下午,燕赵都市报记者从柏乡县公安局获悉,6月25日下午4时19分,柏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县城建设路一旅馆门前发生持刀捅人案件,一名男子对另一名男子连捅数刀,被害人已倒在血泊中。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将案情报告柏乡县公安局领导,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国强,主管刑侦副局长张志敏、副政委郭世军带领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城关派出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行凶者已被街面巡逻民警控制,被害人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被害人张某(男,1988年出生)与犯罪嫌疑人刘某之妻李某曾经是恋人关系,因父母反对,两人分手并各自建立家庭,但婚后两人依然保持联系。6月25日,张某约李某在县城一旅馆见面,见面后二人发生性关系,并在该旅馆休息。
刘某中午未见妻子归来,就骑摩托车到县城寻找,下午1点多刘某在该旅馆门前发现被害人张某的东风日产灰色面包车和妻子的红色电动车,刘某进旅馆寻找未果,后买一把水果刀在旅馆外守候,下午4点多,被害人张某与李某从旅馆走出,刘某上前与张某发生厮打,并对张某连捅数刀,李某在拉架过程中被刘某捅伤胳膊。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无独有偶,全国范围内多次发生类似案件,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5月22日,宁国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一名男子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一名女子当街割喉,引起众民的震惊。
这起故意杀人案发生在市府巷一小区内,接报后,宁国市公安局立即指令特巡警大队前往处置。随后,刑侦大队、西津派出所赶赴现场,120急救中心也急忙前往救治。
但不幸的是,经120急救后,这名女子被确认已死亡。经查,女子高某,24岁,是宁国仙霞镇人。而那名嫌疑人黄某,26岁,为宁国市方塘乡人。
当天12时04分,特巡警大队将逃跑中的嫌疑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磊已被警方控制,具体杀人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