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7:24作者:李一老师
证监会表示,2016年2月2日至2月15日期间,其对46家证券公司的融资类业务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结果看,目前相关业务总体规范,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但部分公司仍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未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违规为客户与他人之间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违规问题。
其中,长城证券、华泰证券(601688,股吧)、国信证券(002736,股吧)、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等存在违规问题,证监会对上述公司进行了相关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证券因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代销伞形信托产品、为P2P平台向其客户融资提供便利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对其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华泰证券违规情节较重,被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国信证券违规情节较重,被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另外,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分别被警示。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会继续强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重点,加强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