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6:15作者:三水老师
订婚却没能结婚 彩礼如数归还
事件回放:周至人梁某今年4月30日经媒人介绍和薛某订婚,通过媒人给女方薛某58000元彩礼,买衣服钱3000元,共计61000元。梁某表示,自己和家人本想开始筹划婚礼,但薛某坚持要外出打工,联系不上。眼看婚是没办法尽快结了,给出去的彩礼钱怎么办?梁某只能让媒人出面,告知女方退钱,但女方最终只愿意退26000,其余的不愿退还。为此,梁某将女方告上法庭。女方薛某表示,当初这58000元彩礼钱是梁某自愿给的,不应该向自己索要,而买衣服钱更是不知所云。女方家人觉得,俩人没领证没办仪式没同居,通过媒人劝说退一些钱也就罢了,希望此事了结。
审判结果:周至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法律提倡平等,文明的婚姻关系。双方在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结婚仪式,没有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矛盾而退婚,依据最高人民法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薛某返还梁某剩余的彩礼钱。
法官声音:农村的很多年轻人现在外出打工,到年龄了在家人的介绍下认识一个觉得还可以的对象就订婚,之后又不合适悔婚,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周至人民法院终南法庭副庭长马轩表示,本案中双方的情况完全支持男方要求退还全部彩礼的请求。另外,马轩也直言,一般要求返还彩礼的,大多是女方主动不愿意继续生活或者结婚,男方觉得很亏,才会对簿公堂。
庭外声音:彩礼水涨船高 婚约彩礼案增多
不管是婚前反悔还是婚后反悔,记者在众多的涉及婚约彩礼的案件中看到,男方无一例外都是要求全额退还彩礼。周至人民法院的几位法官也直言,如今周至农村的婚嫁彩礼价格水涨船高,有些甚至赶超城里。彩礼行情就是5万元左右,这个一点也不夸张。周至人民法院哑柏法庭法官侯建博直言,周至农村的男娃娶媳妇,家里就是没钱都得借钱准备这固定的彩礼,所以一旦悔婚或者出现矛盾,这一笔钱对于一个家庭来说的确不是小数目:男方除了5万元的彩礼,还得准备三金,房子要自己家盖的,还有给女方买衣服的钱、结婚酒席的费用,这乱七八糟下来也得个十万元了。越来越高的彩礼钱,让很多人咬着牙结了婚。据了解,周至人民法院一年审理关于要求退还彩礼的案件多达近40件,这也是一个逐渐增长的趋势。
面对逐渐增多的婚约彩礼的案件,办案法官对法条的依据也有一些建议和看法。比如未婚同居,怎么界定这个关系?法官贾赟表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要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但这个支持的度又该是多少?比如没领证但是同居了,没结婚但是有娃了,结婚了没在一起生活等等很多现实的情况,这其中应该返还彩礼的百分之多少?这些都没有细致的规定,都需要酌情处理。
另外,在受理此类案件中,证人也十分重要,这是界定彩礼到底经谁手去往谁手的关键,但往往在实际中存在各家说各家有利的情况,在证人少的情况下也很难判断彩礼的数额和去向。彩礼,到底现金是彩礼,还是现金和物都是算支持返还的内容?这些也是法条里亟待更加完善和细则规定的东西。法官马轩表示。
国务院颁布农村彩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