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5:13作者:王新老师
于英生前年被宣告无罪
针对该判决结果,于英生表示满意:希望中国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不要让我这样的冤案再次重演。
1996年底案发前,时年34岁的于英生担任蚌埠市原东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是市委组织部重点培养的跨世纪干部。
经过于英生家人17年的申诉,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依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英生杀妻案立案复查。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宣告于英生无罪。
■ 案件回顾
●1996年12月2日 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依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 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6年1月5日 芜湖市中院根据安徽省高院的指定管辖,对嫌疑人武钦元进行不公开审理。于英生对武钦元提出民事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
■ 对话
于英生:终于对妻子有交待了
新京报:怎么看待这个判决结果?
于英生:判决是公正的,我比较满意。
新京报:对赔偿金额是否满意?
于英生:我尊重芜湖中院的法律判决,我敬畏法律。
新京报:在狱中的17年,是怎样一种感受?
于英生:在这17年里,虽然我个人很难受、很痛苦,但我仍然有希望,相信法律会给我平反,因为我根本没有犯罪。如果没有这种坚信,我根本熬不过这17年。现在,我用行动等到了这个结果。
新京报:判决结果出来那一刻,你什么心情?
于英生:很欣慰。真凶终于判死刑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管隐藏得有多深,法律都会给最严正的判决。而且,这个结果也算是对我妻子的告慰,我终于对她有交待了。
新京报:对于这件案子,你最大的期望是什么?
于英生:我个人受的苦都不算什么,但我希望中国的法制进程能够更完善,不要让于英生式的冤案再出现。
新京报:宣告你无罪之后,生活有哪些改变?
于英生:我和我岳母、我儿子的心结都解开了。我要好好照顾我的岳母,她的独女不在了,我是她的女婿,永远是她的小孩。
今后我要尽快融入工作中,我是受过苦的人,以后在民政部门工作,我应更热心地对待那些老百姓,尽快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过好每一刻,过好当下,尽量把我在里面的日子弥补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