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1:38作者:李一老师
1979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罪犯王守信等人全部落网,被依法逮捕,参与分赃、窝赃、转赃犯罪活动和与此案有牵连的重点人,也都分别进行审查。这个贪污集团自1972年以来,共贪污人民币53万余元,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两倍。(文字来源:光明网)图为王守信被押上法庭。
首犯王守信(女)是文化大革命中投机起家的、钻进党内的坏分子,原任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王守信乘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靠投机钻营,打击干部群众,造反上台,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经理。图为王守信在法庭极力抗辩。
上台后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不择手段地大量鲸吞国家财富,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其罪行败露后,多次与被告马占清、姜淑芝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并指使马占清灭证转赃,负隅顽抗。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图为法庭上的王守信。
1980年2月8日,轰动海内外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原黑龙江省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王守信在哈尔滨伏法。王守信被押上开往刑场的汽车,即将被押赴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