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01:38作者:李一老师
二是调整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应从目前的偏紧(压缩国债发行规模、压缩赤字规模)状态向灵活状态调整,适当扩大政府的投资和消费。一方面,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增加用于城镇低收入人群的贫困救济支出,进一步扩大救济覆盖面,继续提高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职员工资水平,并继续向有利于消费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推动农民消费。专项基金从三方面筹措:其一,从每年财政增收部分中划出一定比例(比如财政增收的10%)的资金;其二,每年发行一笔新农村建设专项国债(比如每年500亿元);其三,从每年土地出让金中切出一块资金来。将这三块资金捆成一起,组成新农村建设专项基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并支持农业、农村生产能力建设,降低农民生存和发展成本,增加他们的收入,以刺激消费。
三是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要从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上交财政。近几年,在企业储蓄存款中,有很大比例是国有企业存款,这些存款绝大部分来自利润。目前,在现有体制条件下,许多国有企业的赢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原有财政投资和行业垄断形成的,这些赢利全部归企业,明显地形成了过多的企业储蓄,为进一步投资创造了源泉。因此,无论是从财政投资回报还是公平性原则看,国有及控股企业每年都应该向财政上交一部分利润,国家拿这部分利润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降低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成本,提高他们的相对购买能力。
四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降低城乡居民预期支出。当前,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储蓄倾向偏高,与我国教育、医疗、养老、失业扶助、贫困救济以及住房制度改革都有密切关系,人们紧缩即期消费,为未来储蓄,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造成的结果。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消除现有各类社会保障制度规定的冲突与掣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框架,该市场化的要继续坚持市场取向改革,不该市场化的一定要根据公共服务原则进行制度设计,对于影响居民消费的诸多社会保障制度政策,要及时清理,当前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就业扶助、贫困救济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提高政府对这些方面的支持力度,扩大城乡居民的受益范围,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是必须着手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长期问题。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是由长期问题引起的,仅仅靠短期调控是不够的,还必须着手解决长期问题。众所周知,我国经济发展长期以来主要是依靠投资拉动和出口导向实现的,过去我们实行这种战略是正确的。但是根据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教训,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如不及时改变这种战略,必然会给经济运行带来许多难以处理的矛盾。因此,要解决投资过热、产能过剩、资金流动性过剩问题,还必须从长期制度安排方面入手。比如一方面,改革现行财税制度,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关系,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将目前一部分事权向上移交由中央承担,比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资源管理与环境治理等,同时将一部分财权向下移交地方政府支配,以此降低各级地方政府抓投资、上项目的冲动;另一方面,改变鼓励出口的政策安排,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步骤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安排,适度加快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步伐,适当提高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同时,在加快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高度警惕和监管国际投机资本流入国内,防止恶意炒作人民币,干扰我国汇率改革的进程。
还有,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既要规范初次分配政策和制度安排,又要进一步利用税收、财政转移支付、捐赠、补贴等再分配手段,调节初次分配阶段形成的过大收入差距,最终实现调高、扩中、提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