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23:47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12月3日下午15点,戴耀廷等到香港中区警署自首,承认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集会罪名。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承认与英日等5国领事频密来往
与英加德日澳五国的密电被曝光后,戴耀廷立即上电台回应。《文汇报》15日署名为高天问的评论文章透露,戴耀廷称密会为学者因为研究而与外国人往来,不算勾结外国势力。戴耀廷并不否认有关他会见外国总领事,电邮频密来往的报道,反而倒打一耙,说这些证据曝光,是有黑客入侵了他的计算机,他受到了监视。身为法律系副教授的戴耀廷还使用了白马非马的诡辩术,说自己虽然和外国总领事接触,但并不是从事非法行为。
观察者网全文转载《文汇报》评论:
文汇报近日揭露了戴耀廷和外国势力千丝万缕的关系,以及占中黑金的来龙去脉。戴耀廷立即上电台回应,指他的计算机被黑客入侵。他还说港大是国际级大学,学者因为研究而与外国人往来,是非常正常的,不应该说为外国势力服务。戴耀廷的回答,可说是欲盖弥彰,说明戴耀廷的确有为外国势力服务,合谋策动占中。戴耀廷并不否认文汇报有关他会见外国总领事,电邮频密来往的报道,反而倒打一耙,说这些证据曝光,是有黑客入侵了他的计算机,他受到了监视。这是故意转移视线。既然有关电邮是真的,他与外国势力勾结也证据确凿,又岂能抵赖勾结外国势力?
戴耀廷还使用了白马非马的诡辩术,说自己虽然和外国总领事接触,但并不是从事非法行为。这样反而说明他的理亏心虚。很简单,特区政府官员在公务上,也有和外国政要接触。但是,他们是光明磊落的,无非是介绍特区政府的政策,这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所以,没有人怀疑特区政府官员勾结外国势力。
戴耀廷里通外国证据确凿
但是,戴耀廷完全不同,他要搞什么研究,要紧密地会见英国和美国领事官员,大可以将内容公布出来。但他不敢公布,反而极力掩饰。公众社会都非常清楚,英国和美国高调支持占中,响应戴耀廷的政治要求。及后就出现了港大匿名捐款事件,有关捐款用在什么地方?原来是有指定用途,是用作法律学院和文学院的占中会议和讨论会,还有是为占中造势所进行的民调,这两个项目明显是为占中非法行动服务,是犯罪活动的一部分。为什么戴耀廷要采用隐姓埋名方法,不把捐款者名字公布出来?并且采取了迂回曲折的手法?
所有犯案的人,在犯案前期都会做许多准备工作,有大量的金钱转移。所有的犯罪者都会说,有关金钱并非用作非法用途,或者说我一概不知情,这种辩解在罪案中司空见惯,但最后都成为证据。理由很简单,不知情并非可任凭被告胡说八道,就可以被法庭接纳。因为有很多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犯罪动机,也有犯罪行动,这些证据串连起来,就会组合成一个过程,证明犯罪人的确有罪。有一些贪污的人,收了很多钱,他诡辩说,我不知道这些钱怎样来的,只不过是他欠了我钱,所以我就收钱了。但是,法律规定,任何人向官员送钱,就是贿赂。在国际上,外国的官员,通过一定渠道,隐姓埋名大量送钱给一个反对政府的人作为活动经费,结果,有关非法及暴力行动发生了。很明显,这就是外国势力通过黑金控制当地的政治势力,干预别国内政。这样的金钱输送,肯定是非法的,说成是正常的国际研究交流,是不会有人相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