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23:30作者:王华老师
特别是要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好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关键作用。国有企业是信息公开的主体,也是直接的受益者。能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是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担当、能力水平和法纪意识的一次考验。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确保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国有企业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将整改方案、进展情况、最终结果公布于众,真正做到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改善形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