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23:00作者:李天扬老师
于是出现了一种特殊的情况,人口普查中发现: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私有化率最高,整体的住房私有化率中的高低与收入的高低成反比,反而是最高收入阶层的住房私有化率最低。同样的反比则反映在租房上,最高收入阶层的租房比重反而是最高的。
这正是生活的对比中高收入不再为自己的生活地位与消费能力发愁,有没有祖产不是最重要的,生活质量的好坏是最重要的。反之,最缺少精神需求的低收入人群则不得不靠拥有住房财产来保住尊严与地位。
正是这种对比中的作用让人们在实物财富的拥有中和精神需求上形成了反差。开着一辆小拉达车的年轻人会对奔驰车表示赞赏,并看不起电动摩托车。同样拥有住房的骑自行车的年轻人则不愿嫁给只有拉达车而无住房的对象,互补中的精神与物质的追求中,更多的人会以拥有住房资产而骄傲,甚至看不起那些租用住房而追求高生活质量的大款们。
住房在这种精神回家的追求中成为可靠的港湾,也变成了身份与地位的象征,价格则伴随着这种精神的需求而不断上涨。
十、不可忽略的收入增长。
几乎全社会听到的都是中国高房价的怨声载道,更培育出了无数的泡沫梦幻。既有人用不正确的计算方式中的房价收入比的概念来说明中国的泡沫,也有人用房价租售比来证明这个泡沫将要破裂,但却从来没有人承认房价的增长幅度与数倍远远小于收入增长的幅度与倍数。
如果用价格与收入的同比计算,1998年房改货币化时的全国商品房住宅平均价格只有1854元/平方米,同样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25元/年,家庭平均为3.16人/户,则家庭年收入为17143元/年,一年的收入可以购买当年的商品房为9.5平方米,8年约购买74平方米的住房。全国1998年的住房中位数面积为62平方米,则房价收入比在1:7以下,也就是说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在1:6以下,少数地区的房价收入比在1:8左右(因为收入合理应用中位数,房价也应用中位数价格,则全国的平均房价收入比都在1:6以下)。
今天2009年的全国商品房住宅平均价格为4445元/平方米,同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年,家庭平均为2.96人/户,则家庭年收入为50838元/年,一年的收入可以购买当年的商品房为11.44平方米,全国的住房面积中位数约为68平方米,则8年的收入可以购买91.5平方米的商品房,6年的收入正好购买68平方米。房价收入比都平均在1:6之内,换成中位数技术,则仍是绝大多数地区房价收入比在1:6之下。
再看各自的增长情况,房价从1854元/平方米增长到4445元/平方米,增长了1.39倍,而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从5425元/年增长到17175元/年,增长了2.16倍,很明显收入的增长远远高于了房价的增长。
问题只在于平均数中只反映了一种统计中的对比情况,实际的生活中则一部分人大大的高于平均收入,而另一部分人则大大的低于平均收入,于是就出现了一些人可以用更高的价格、更大的面积改善居住条件,而另一些人则只能靠政府的保障解决住房问题。恰恰是略低于活略高于平均收入的一群人,既不能纳入政府的保障范围之内,又没有充分的能力可以任意的选择消费,但又有较高的消费欲望,于是成了被美誉为夹心层的一群,也成为不管实际情况如何也要攻击房价与社会的主力。
问题还在于中国的商品房住房生产量每年仅有500万套上下,按城市现有家庭户数计算大约只占2.5%(城市人口约6.07亿,2亿多户),只能优先满足那些收入高于平均值的家庭,只有当供给量大量增长时,才能用不同的产品覆盖更大的受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