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8 19:27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沙甸被抓获。3月1日中午,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联系不上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等人,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遂商定即日按原计划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活动。17时30分许,五人携带作案工具,租车从沙甸出发,20时30分许到达昆明火车站。21时12分许,五人持刀,从火车站临时候车区开始,经站前广场、第二售票区、售票大厅、小件寄存处等地,打出暴恐旗帜,肆意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系重伤。因抗拒抓捕,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四人被当场击毙。
法院认为,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玉山·买买提邀约他人参加恐怖组织,被告人吐尔洪·托合尼亚孜多次出资用于组织活动,三被告人均具体组织、策划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均系恐怖组织的组织、领导者;三被告人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明知其组织成员即将实施杀人恐怖活动,拒不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追求暴恐犯罪目的的实现,应对恐怖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实施杀人行为,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鉴于其在羁押时已怀孕,属于依法不适用死刑的情形,不应适用死刑。
法院依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等证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为各被告人聘请了翻译,依法保障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并依法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其他各项诉讼权利。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了辩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和辩解。
今天的审判活动,彰显了中国政府维护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共同利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坚决态度和坚强决心。
各国对昆明暴恐案的反应:
2016年3月2~3日,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继续对云南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作出反应。联合国安理会发表媒体声明,以最强烈的言辞谴责发生在中国昆明火车站、造成大量无辜平民死伤的恐怖袭击事件,呼吁将恐怖袭击实施者、组织者、资助者和支持者绳之以法。声明说,安理会向这起非常丑恶的恐怖袭击的受害者及其家人,以及中国人民和政府表示最深切的同情和慰问。安理会重申将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职责,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德国、英国、西班牙、澳大利亚、韩国、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越南、伊朗、叙利亚等国和欧盟也发表声明或通过外交渠道,谴责这起暴力恐怖事件,对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向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及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表示深切慰问。[11]
俄罗斯总统普京向国家主席习近平致慰问电,表示俄方对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予以坚决谴责,愿与中方就打击恐怖主义进一步全力开展合作。普京向遇难者亲属表示深切同情,希望所有伤者早日康复。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表声明,最强烈谴责这起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强调没有任何借口滥杀无辜平民,犯罪分子应被绳之以法。潘基文向死难者家属表示慰问,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法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对这起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流血袭击事件予以强烈谴责,强调任何理由都不能为此类行径辩护。法方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慰问,将和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持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