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2:24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冬季征兵命令》,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数量:详见各市(州)面向社会共征集女兵公告。 二、征集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原籍是湖南的外省高校毕业生);2、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外省籍在校学生);3、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三、征集条件:1、年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岁至19岁。2、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身高不低于160cm,左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视力大学毕业和在校生不低于4.6、高中毕业生不低于4.7。3、政治条件。符合《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 四、征集程序:1、组织报名和初审、初检;2、组织体检并根据国防部《女兵征集工作试行办法》对应征青年身体素质、学历、政治面貌及年龄等进行综合评定;3、对应征青年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意志品质、才艺专长等进行面试考查;4、组织政审。5、按综合评定分数高底排序依次定兵批准入伍。 五、报名方法:11月15日-20日内,大学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口原籍,在校大学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证明到学校所在地,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超过规定时限的,除持有预征对象登记表的应届女大学毕业生外,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时请交一寸同底彩色近照6张。 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