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0:37作者:才子老师
问:今年的征集办法是怎样的呢?
答:适龄青年应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时间统一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按照《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问:不同学历的适龄青年可以有哪些不同的报名方式呢?
答: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各级兵役机关设置的报名站报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同时还须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同时也须上网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
问:现役军人享有优待政策,是吸引适龄青年入伍的一个重要原因,能简要谈谈这方面的情况吗?
答:近年来,服役当兵的优待政策很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批准入伍后,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悬挂军属光荣牌。战士服役期间视同户籍仍在入伍前所在地,享受入伍前户口所在地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经费补偿,允许其配偶、子女户口迁入入伍前所在地,并享有相应权利。
2、给予家庭发放优待金。株洲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城镇户籍每户12000-15000元∕年,农村户籍为每户6000元∕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含高校在校生入伍对象)逐年发放,每年10月底前兑现到位。高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于起运前一次性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两年的优待金。
3、到艰苦地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入伍到西藏、新疆和青海等高原、高寒地区的青年,由入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
4、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①服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②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③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④因战致残的5级至8级残疾士兵;⑤烈士子女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