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7:06作者:王新老师
专项计划
农村学生最多降20分录取
我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方可填报“贫困专项计划”志愿。
具有我省边远、贫困、民族地区51个县(市、区)及县(市、区)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学生方可报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户籍改革制度实施之前(2015年12月31日前,下同),其户籍为我省实施区域的农业户口,其中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之前具有我省农业户口的考生方可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贫困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另外,“贫困专项计划”中需要面试的院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其他院校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自主招生”志愿投档前进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录取安排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录退结束之后、本科一批征集志愿前进行。
艺术、体育类专业
生源不足时,文化最多降14分
本、专科提前批中,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音乐类专业以及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其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教育部确定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院校(专业)自行划定本校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本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艺术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