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招生简章人数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入口通知(2)
更新时间:2018-08-27 15:12作者:三水老师
第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九条2016年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72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面向湖南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英语成绩不得低于115分;报考会计学专业的湖南省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绘画基础;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主。
第十一条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调档比例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湖南省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但不超过120%。
第十五条学校志愿确定原则
按照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不设置学校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条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级差确定(生源省有特殊要求的按该省规定),专业间级差不超过2分。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投档分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中共党员、三好学生及英语成绩高者;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学校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山东、江苏省生源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湖南省生源必须参加省专业联考,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山东、江苏省考生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学校所在批次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湖南省考生文化及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控线,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凡报考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生源省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省联考专业成绩)。
第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
凡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高考和生源省体育专业联考,在文化和专业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凡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条件,经过学校项目水平测试认定合格,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