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4:02作者:王华老师
序号 | 项目计划来源 | 培养类型 | 学 制 | 培养学校 |
1 | 省级计划 | 幼儿园教师 |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 | 长沙师范学院 |
2 | 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长沙师范学院 | ||
3 | 小学教师 | 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
4 |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 ||
5 | 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长沙师范学院 | ||
6 | 初中教师 | 初中起点六年制本科 | 衡阳师范学院 | |
7 | 特殊教育教师 | 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 |
8 | 中职专业课教师 | 高中(中职)起点四年制本科 |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及6所高职院校 | |
9 | 市州计划 | 小学教师 | 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市州所属的小学教师培养学校(基地) |
10 | 怀化市小学教学点教师 | 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怀化市所属的小学教师培养学校(基地) | |
11 | 幼儿园教师 | 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 | 市州所属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学校(基地) |
四、关于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期间有哪些特殊规定?
答: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外,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专业方向)。
五、关于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关于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主要有以下特殊政策:
1.报考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办法是:
(1)考生加分幅度为中考所含科目满分之和的10%,考生所获加分可任意分别加入其相关科目的中考成绩。
(2)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本县(市、区)情况,在确定当地相应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的同时向社会公布具体的加分办法。
(3)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具体加分办法公布后3天内,向其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供其书面的具体加分意见,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规定。
(4)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民族乡计划志愿时,使用加分后的中考成绩。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同时填报了非民族乡计划(包括非本人户籍所在民族乡的定向到民族乡招生计划)志愿的,其参加非民族乡计划志愿的招生录取工作时,不享受加分政策,只能使用其原始的中考成绩。
2.报名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招生来源计划所确定的民族乡户籍。
(2)民族成分为少数民族。
(3)具有在本民族乡学校就读的完整的一至九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且为招生当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6)参加了户籍所在市州的中考,且考生中考总成绩在加分后不低于招生当年户籍所在县市区相应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
(7)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在民族乡计划所定向的民族乡农村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相应的规定年限。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就业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签订协议的县市区农村学校(幼儿园)任教,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县市区负责落实。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毕业后应服从协议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回所定向的县(市、区)农村学校(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有关学历、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有关学历、学位。
八、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年度招生计划如何确定?
答: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年度招生计划采用由下至上的方式进行编制,首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村教师补充的实际提出年度招生计划,市州教育局审核后,再由省教育厅统筹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九、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计划有哪些种类?申报相应的招生志愿时对考生户籍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培养目标需要,2015年公费定向师范生的招生计划种类及有关考生的户籍要求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