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09:50作者:王新老师
(三)学校专项督查阶段(时间:下学期开学初)
在各学院宣传教育、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会同学院对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学院年度考核评优挂钩。各学院要将学生在寝室日常行为表现纳入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考评要素。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落实规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年级辅导员为具体责任人。请各学院要做到广泛动员,务实推进,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2.要将加强学生寝室日常行为规范管理与学风建设、身心素质提升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提升体育锻炼达标率、课堂到课率,大力降低挂科率、学业警示率。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8836415。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