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8 15:36作者:李一老师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试点,2023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2023年有关科目正式纳入高考计分体系。
(三)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引导普通高中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个性特长全面发展,扭转"唯分数论"倾向,为学生毕业和升学提供重要参考。
2、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教学规律、学生年龄特征和身心发展规律,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客观、真实、全面记录学生高中阶段发展状况,为学生现实和未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方便、快捷、准确地记录与保存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表现情况。三是规范评价过程,强化公示审核,确保反映学生综合素质材料的真实可靠。
3、实施安排。2015年8月已制定实施办法并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经教育部备案同意后对外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试点,2023年正式实施,从当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2023年正式纳入高考录取参考范围。
(四)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1、目标任务。建立面向人人、面向社会、选拔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培养体系。促进高职院校选拔技术技能人才,保障学生充分自主选择职业和个性发展,为满足行业、企业发展的需求奠定人才培养基础。
2、主要措施。一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实施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二是完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制度。逐步扩大单独招生规模,提高单独招生录取比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建立分别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和中职学生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考核录取模式。三是完善对口升学制度,构建中职与高校有效衔接的升学通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和本科学校学习。
3、实施安排。2015年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录取的人数已达到高职院校录取总人数的一半左右。其中,全省单独招生规模达到高职招生总计划的30%,五年制和对口升学等两类形式招录规模保持基本不变。2016年,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规模。2017年,分类考试成为高职院校招录学生的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