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03 20:25作者:王华老师
为保护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规定〈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通知(教学)〔2017〕4)文件精神,现就湖南省残疾人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含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高考)通知如下:
湖南省提供以下合理便利(一)提供现行考试的盲文纸质试卷。
(二)提供大字号纸质试卷。
(三)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四)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五)设立单独的标准化考场,配备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
(六)考点、考场配备专门人员(如指导辅助人员等)协助。).
(7)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志、交流板等。
(八)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
(9)视力残疾考生可携带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十)听力残疾考生可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十一)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可以使用轮椅和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
(12)适当延长考试时间:使用盲文纸质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的考试时间在本科目规定的考试总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没有上肢的考生,在本科目规定的考试总时间的基础上,将考试时间延长30%。
(十三)其他必要且能够提供的合理便利。
申请合理方便的程序(一)已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并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4月17日前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应填写《2023年湖南省残疾人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接受和审查残疾考生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的正式申请,组织学校相关人员(社会考生为实际居住社区相关人员)、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卫生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人候选人的身份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综合评价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合理便利的申请和考试组织条件,并形成书面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