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09:30作者:王新老师
新生将应缴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校园卡建行储蓄账户后,我们将于2016年9月1日后进行银行批量代扣。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缴费成功的同学,学校自助迎新网会给予学费已缴清的标志,报到时凭校园卡直接到宿舍区办理入住手续,学杂费收据将在新生入校两周后由院(系)学工办统一领取并发放。批量代扣或网上缴费不成功的新生,在入学时到报到总站现场缴费并办理入学手续。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按往年惯例,生源地助学贷款要于11月底才能陆续到校,为便于学校结算,新生无论申请多少助学贷款额度,都必须在开学前缴清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和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这三项费用。因此,凡是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同学须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将代收费、学校垫付餐费、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费以及学费和住宿费大于助学贷款的差额一并存入校园卡,由学校统一批量代扣;或选择网上自助缴费平台缴清上述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到账后,学校将根据实际到账金额进行学杂费结算,多退少补。
举例说明:
1、新生学费住宿费的合计数大于其申请助学贷款的额度。如一名会计学专业的新生,住普通宿舍,已办理生源地贷款6000元,自愿购买生活用品,该生学费住宿费合计为6100元,大于生源地贷款6000元,则该生应缴学杂费为:100(学费住宿费与助学贷款之间的差额)+1245(代收费)+50(餐费)+415(生活用品费)=1810(元),若未购买生活用品,则应缴学杂费为:100(学费住宿费与助学贷款之间的差额)+1245(代收费)+50(餐费)=13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