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35作者:李天扬老师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