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调人员姓名 | | 经办人 | |
身份证号 | | 发函时间 | |
调出审批(主管)单位 | | 在深工作单位 | |
商调函
调出审批(主管)单位:
现在
在深工作单位 工作的
姓名(身份证号
: ),拟将工作关系调入深圳并将其户籍迁入深圳。其人事档案后续由我单位托管。
请审核拟调人员档案,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包括六四和法轮功组织),且同意调出,请先将其全部档案寄来审查,并在《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等材料中签署意见并盖章。
是否同意其工作关系调入深圳并将其户籍迁入深圳,需经我市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后另行通知。
根据我市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规定,本用人单位从市外商调干部和工人,可自行商调档案,不再由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商调函。
档案须密封并通过机要寄送,否则拒收。
档案保管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地址:档案保管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档案保管单位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