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25作者:三水老师
积分制入户将变得更加方便、门槛也进一步放宽了!
12月18日,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布我市今年入户政策系列文件征求意见稿,从内容上看,该意见稿将人才入户统一为条件准入和积分制入户两种条件,并且进一步简化程序,放宽门槛。
其中,在条件准入方面,范围扩大到在莞经商人员,同时新增四类就业人群;在积分制入户方面,门槛由原来的130分降低到100分,同时加分项分值大幅提升、扣分项分值大幅降低等,这些措施都旨在留住优秀外来务工人员。
目前,公众对系列文件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可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东莞市法制局。
变化1
人才引进范围
扩大到在莞经商人员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非莞户籍人才,符合准入条件或累计积分达到100分的,可申请获取入户资格。
通过《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申请入户,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自有产权居所单独立户;无自有房产的,可申请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新型社区。
获得入户资格的人员,随其生活、居住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人员须迁入同一个户口。其父母符合投靠子女入户基本条件的,自入户3年后可向入户地公安部门提出入户申请。
变化2
条件准入类资料齐全
可当场核发入户卡
根据征求意见稿,条件准入类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受理,积分入户类由入户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
为提高审批效率,征求意见稿提出,条件准入类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场核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卡》;积分达到100分且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在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动态实时公示7天后发放《东莞市人才入户卡》。
无论是哪种类型入户,申请人均可在6个月内持入户卡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公安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并发放户口准迁证明。申请人守法情况由公安部门通过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实行网上核查,无需申请人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