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8:15作者:王新老师
关于落户的新政策,全国都在施行。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江西省公安厅制定了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8项措施,11月29日正式对外发布。
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8项新政承载着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使命。新政规定,进一步畅通人才落户渠道,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生凭学历证书等材料、技能型人才凭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可在城镇落户,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在自有产权住房落户;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选择在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同时,在全省公安户籍派出所设立社区集体户,对符合当地落户政策,居住在租赁房屋或其他无落户地址的群众,可在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社区集体户。
新政还放宽了人才办理居住证条件。对符合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企业急需人才和在当地投资30万元以上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满6个月条件限制,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记者注意到,此次新政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削减办理户政业务所需的材料,推出一系列贴心服务。
新政提出,群众在派出所窗口办理户口、身份证、居住证业务时,对公安机关需存档的有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复印件,由公安机关通过拍照电子化存档或复印存档。
此外,公安机关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提供居民身份证到期提醒、身份证照片复用服务。对高考、参加比赛等急需用证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制证,符合办证条件的居住证在5个工作日内制发、居民身份证在20日内制发。通过江西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和“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提供户籍、居住证、身份证等业务在线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反馈投诉等服务,努力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