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1:35作者:李一老师
日照市户口迁移办理流程及相关问题解答一览
投靠迁移
1、公民之间的投靠迁移包括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迁往日照市城镇户口,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不受年龄限制;子女投靠父母,不受婚否限制。直系血亲可以互相投靠在城镇落户。投靠亲属落户农村的,父母投靠子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未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户农村。
2、投靠迁移,应当由被投靠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报,同时提交投靠人同意的书面说明。
3、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并提交现役军人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或者死亡证明。
受理机关:拟迁入地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区内或者县内户口迁移)
拟迁入地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受理,分局(县局)审批,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市外或者跨区县户口迁移)
购房落户
公民购买商品房落户的,可以凭《房屋产权所有证》、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落户。公民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并已实际入住的,暂未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可以凭购房合同、水电费缴费单据、居民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落户。
受理机关:拟迁入地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区内或者县内户口迁移)
拟迁入地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受理,分局(县局)审批,户籍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市外或者跨区县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