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1 11:46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海口市落户新政策及条件一览
海口落户新规:适龄退休老人可随子女落户海口!
近日来,陕西、四川等地陆续实施老人随子女落户便民新政策,陕西省在近日出台的《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中要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老年人随迁落户政策,其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四川省在《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规定, 2020年四川80岁以上老人可随子女迁户口······目前全国多省市在实施老人随子女落户的便民新政策。
而海口老人随子女落户的政策如何呢,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海口的落户政策中,老人随子女落户的规定更加具有人性化,只要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不受户籍(农村或城市)限制,均可随子女在海口落户。
据介绍,海口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规定,父亲年满60周岁,母亲年满55周岁便可申请落户。申请时需提供户口迁移审批表、原籍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申请人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申请人的户口簿以及落户人的户口簿。
海南本地居民落户
1、凡在海口有稳定住所(含租赁)
2、稳定就业且城镇社保满5年
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证明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提交落户申请。
非海南本地居民落户
1、人才引进特殊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居民均可在海口落户:
1、55周岁以下,持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5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
3、55周岁以下,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达5万元以上;
4、普通全日制“985”或“211”大学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