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1:37作者:王新老师
1、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健全完善人才服务全程协办制度,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答复”,为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零障碍、全过程、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率”的优质服务。对高层次人才发放“彭城英才卡”,凭卡可享受出入境证件、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住房公积金、驾驶证换发、医疗保障等“绿色通道”待遇。
2、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安居政策体系,通过租赁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方式,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对自主创业和全职引进的A、B、C类人才,首次在徐购房,经认定可享受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可在我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购买自住用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2至4倍。
3、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对自主创业和全职引进的A、B、C类人才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原则,结合人才意愿安排入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来徐合作办学,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办学和国际学校建设,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
4、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完善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人才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就医,各三甲医院提供绿色通道,实行预约服务,探索“家庭医生+便捷医疗”服务模式。每年度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免费体检。
5、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外籍人才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公安机关全程协助办理,尽快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办理1—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
注: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A类:顶尖人才。包括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领军人才。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杰出(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一流学科学科带头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国家实验室、国家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负责人,二级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