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1:34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5月出台人才落户政策】
南昌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1、留学归国人员凭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已注销户口的提供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2、对中专以上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集体户口页)和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3、技能人才凭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引进人才落户,可申请将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将户口随同迁入。
南昌人才落户地址:
上述人员根据落户地址的不同情形,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1、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属(不限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提供户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同意落户声明。
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4、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凭证及所有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的,提供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
办理指南:
1、各派出所开辟绿色通道,受理审核人才落户办理,材料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办结。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书面委托家庭户户主、直系亲属或单位集体户口专办员代办。
2、派出所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时服务,业务不办完,民警不休息,群众未离开,窗口不下班。
之前人才落户政策:
1、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①申请报告;②毕业证、学历证;③户口簿;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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