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4 01:32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有序解决市区存量流动人口落户。
在市区实行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作为户口迁移政策的有效补充。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坚持总量控制和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按积分高低落户的制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的人员落户。
(三)全面放宽县(市)落户条件。
县(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可以适当放宽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对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要求、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可作为落户住所。
以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镇落户为重点,引导人口集聚和本地化,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按照政策科学、条件具体、管理严密、程序简便的要求,以及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的原则,研究确定县(市)落户政策。
(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在全面总结富阳户改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调整、不变”三种方式,推动全市相关行政制度改革同步跟进,2016年12月31日前,在市域范围建立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实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市公安局负责)
由各相关部门制定与一元化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等配套制度,协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
4、拥有发明专利者(45周岁以下)
5、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6、引进人才家属子女随迁条件:
(1)博士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可随迁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