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23:54作者:王华老师
(三)申报人所创(领)办文化企业的行业领域主要为三个方向:
先进文化内容的网络传播应用和相关技术研发(包括:相关增值电信服务,基于网络和各类移动终端的服务应用,云计算等先进网络技术应用等);先进科技手段支撑的文化创意和设计(包括:新媒体、广告、会展等领域的数字化技术应用,文化和设计类软件开发,多维动漫游戏制作、3D打印和衍生品开发,传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开发利用等);影视印刷出版等传统行业的技术创新和服务拓展(包括:影视节目的拍摄制作、发行放映、知识产权交易中先进技术手段的应用,数字出版内容制作和投送服务;三网融合环境下的文化服务,上述领域重要技术设备研发生产等)。
(四)申报人到南京创业后,每年在南京实际工作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五)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初创式申报人应完成在宁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同时具备2个必要条件:1、担任所创(领)办企业法定代表人,2、本人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包括技术入股)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六)在入选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嫁接式申报人应同时具备2个必要条件:1、应完成与本土企业在南京合作创(领)办新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担任新企业副总经理(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2、须持有新创企业30%以上股权(或期权),且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七)嫁接式引进人才的本土企业的标准一般应是规模以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同一本土企业同一批次不可嫁接多个申报人。
(八)申报人及其团队成员应遵循“自愿申报,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本公告和《“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和政策兑现补充说明》的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三、扶持政策及兑现
按照《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7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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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办法和工作程序
(一)申报时间:2015年度“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年受理申报,分两次评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北京时间201x年5月8日中午12:00和201x年11月6日中午12:00。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登录“南京321计划”网(www.321.gov.cn),通过“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申报系统”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