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2 20:49作者:王华老师
2017年长沙户籍有什么新的政策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2017年长沙户籍新政策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一、服务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管理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各类自主择业人员、高新区内企业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人员,符合高新区入户条件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中心集体户内管理。
二、服务窗口
本中心户口委托管理窗口
三、办理程序
1、企业招聘录用人员户口迁入流程
(1)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人事档案;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中专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中职、中技学历、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
⑤本人计划生育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计生关系迁入条件并且本人要求转移计生关系至本中心的,计划生育证明由原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已婚未育者提供已婚未育证明;已婚已生育者提供已婚已生育证明,并注明有几个孩子,或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流动人口无需计生证明,提供流动人口证。)
⑥本人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在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务网上打印近半年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查询单;中专以下(含中专)学历者,需提供三年以上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查询单。社保查询单均需由工作单位或社保局盖章,窗口工作人员须上社保网核实。
⑦在本中心领取《长沙市职工录用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部章,携带第(1)条材料中②③④⑤⑥⑦项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盖章。
⑧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一年以上);
⑨本人一寸彩色近照三张,一张交本中心,另外两张交高新区公安分局。
(2)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将②③④⑤⑥⑦⑧项的复印件交人才中心户口窗口存档,再将人事档案交本中心档案管理窗口办理存档手续,与本中心签订《户籍托管协议》,并首次缴纳三年人事代理费(三年后按年度续费)(3)申请人在本中心领取和填写《户口办理申请表》,由本中心户口窗口工作人员、人事代理部部长、分管副主任分别签署意见后,携带本表和第(1)条户口迁入须提交材料中的②③④⑤⑥⑦⑧⑨项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户口办理窗口面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