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14:08作者:才子老师
2.在厦门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3.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关系公证。
4、父母投靠户口在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成年子女,须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6、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外来人员:
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请材料
投资入户:
厦门投资落户申请材料
随军家属:
厦门户口落户申办材料(随军家属)
驻厦办事:
厦门落户申请材料(驻厦办事)
留学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材料(留学人员)
荣誉称号人员:
厦门落户申请材料(荣誉称号人员)
办理流程
1、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出
2、携带户口迁入办理所需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户政处申请迁入
3、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点
厦门市公安局
地址:厦门市新华路43号
电话:0592-2034304
厦门思明区各派出所地址和电话汇总
厦门湖里区各派出所地址和电话汇总
厦门海沧区各派出所地址和电话汇总
厦门集美区各派出所地址和电话汇总
厦门同安区各派出所地址和电话汇总
厦门翔安区各派出所地址和电话汇总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