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1:50作者:王新老师
近日,有网友在生活帮上提问:“婚前户口怎么办理?老公是马鞍山市户口,我是外地户口,请问结婚后,怎么把我的户口迁入马鞍山?”
1、录用公务员,凭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干部工人调动,凭市人事局、劳动局签发的《工作调动(招工)户口迁移审批表》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证》。
2、大专以上毕业生凭《报到证》或《改派函》和《户口迁移证》,外地的凭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发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入户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入户,本市生源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直接办理。
3、符合政策的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以及外地购房入户的,由派出所审核,直接签发《户口准迁证》;市郊农业户口迁移按马鞍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公民回国(入境)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回国留学人员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复印件(核对原件)恢复户口;华侨、港澳台同胞回国定居的凭出入境管理科签发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入户手续。
5、被判处徒刑、决定劳动教养已被注销常住户口的,由市局治安支队户政科、分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社区(责任区)民警审核签字后予以入户
6、退伍、转业军人凭区民政部门安置办公室的《入户介绍信》、《专业士官入户介绍信》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