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7:07作者:才子老师
我省此次出台的新政明确提出,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农业户口”将在我省退出历史舞台。农业户口取消后,传统意义上的“农村人”将享受统一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等社会服务。
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之后,身份证号码将成为公民唯一标识。我省将建设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以后,跨部门、跨地区信息将实现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人才优先]
进城越久落户越快
优秀民工还可带家属
《意见》要求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突出问题。
对那些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竞争环境的人员的落户问题,列入“重点解决”对象。对长期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落户,也将“积极解决”。如果进城农民工获得过市、州以上的优秀(杰出)农民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不但本人可以在当地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还可投靠落户。
此外,湖北还将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和技术工人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
[权利保障]
农民“人走地还在”
进城后同享住房保障
农民进城,承包地、宅基地、村里的分红都得丢吗?进城之后,社保、住房、子女能和城里人一样吗?《意见》作了多方面规定。《意见》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民进城不再是“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意见》要求,农民进城后,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在农村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接入城镇社保,确保能异地就医结算。其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并享有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异地中高考的政策。农民进城,生活照样有保障有盼头。
总目标
“十三五”期间500万人进城
今年湖北城镇化率约为56%
2020年前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1%
落户政策
小城镇全面放开
范围:50万人以下城市和建制镇
落户条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登记为常住户口大中城市
有序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