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7:04作者:才子老师
山东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居全国第10位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75%,居全国第14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2.97%,居全国第10位。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相差10.8个百分点,表明还有相当数量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半市民化”状态。
根据山东省2016年确定的目标,今年城镇化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全省人口和户籍城镇化率分别提高1.3、0.9个百分点,达到55%、43.8%左右。
做户籍制度改革先行者
昨前两天,由省政协副主席汤黎路带领的省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专项督察组在甬督察,充分肯定我市认识清晰、态度坚决、举措有力、分寸恰当,积极稳妥地顺利推进了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来甬督察的还有省政协常委、经济委主任陈正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奕君汇报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市政协副主席陈炳水和秘书长黄士力陪同督察。
宁波现有户籍人口587万、登记在册流动人口424万,常住人口783万,人口规模居全省第三。去年底慈溪市已完成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全市各地正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这项改革。到今年9月30日,全市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汤黎路在督察中强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后,宁波要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改革,认真研究人口管理服务方式的转变,逐步改变依附在人口管理上的不平等、不一致、不合适的规定和做法,释放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做好摸清底数这项基础性工作,明确改革对象的范畴,算算经济账、政治账,进一步把这项改革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坚持量力而行、把握分寸。要认真梳理现有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有助于推进改革的新办法、新措施,补短板、强优势,做全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