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5 14:33作者:李天扬老师
政策内办理条件: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杭州市户籍居民,可在杭州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杭州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杭州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杭州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以内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4、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注:若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之后报户的,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出具新生儿母亲住院分娩病历病案证明,或是做亲子鉴定。
办理流程
1、为宝宝取好名字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
政策外办理条件:
1、超生、非婚生育
2、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杭州户籍居民,可在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杭州新生儿上户口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以内,超过3个月的时限,就要提供分娩病案或是做亲子鉴定。
杭州新生儿入户3个月完成超期需做亲子鉴定
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无出生医学证明者,提供亲子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