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6:38作者:三水老师
(一)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24号)、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
属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子女不受年龄限制
迁入手续
1、迁入户口申请表;
2、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投靠人和被投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或直系亲属相关证明;
5、民政部门提供的子女未婚证明;
6、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7、合法离异证明;
8、迁户人书面申请。
(三)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县(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批;
(四)办理时限
19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初次申领不收费,丢失、损坏申请补办的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六)办理单位
迁入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迁入地公安分局、临汾市政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