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19:10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条件
1.具有杭州市户口;
2.具有迁移所在地同意证明,例如婚嫁,购房等,办理准迁证。
办理材料
申报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证或产权证;
5、16周岁以上迁移人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6、具有迁移所在地同意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办理地点
办理机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局
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华光路35号
电话:(0571)8728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