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00:46作者:李天扬老师
贵州户籍改革落户最新政策,2016年贵州户口户籍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贵州18日公布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从6月1日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
5月18日下午,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以黔府发〔2015〕16号文件公布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贵州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
贵州这次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引导贵州农业转移人口向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规划,到2020年,贵州将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其亮点包括:一,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6月1日起,居民在户籍证的“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农业或非农业户籍证明。这一变化过程中,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统计等部门将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一站式”服务保障制度。二,户口迁移政策调整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将更合理,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合法稳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及贵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受到鼓励。
以户籍制度改革促贵州城镇化进程,大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这之中,农业人口应该是新规的最大的受益人群。
《实施意见》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权益保障有明确要求,对农村计划生育、水库和生态移民对象予以确认,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按照新规,农业转移人口在子女教育权利、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等方面都将纳入城镇相关保障体系。
目前,贵州各类学校接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生38万多人,本周开始,各学校已开始核对农村户籍学生名单,为户籍改革后的登记工作做准备。
5月18日下午16时,贵州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情况,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由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哈思挺主持。
16:00【哈思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贵州省政府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16:00【哈思挺】: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公安厅副厅长邹碧声、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奇勇、省财政厅副厅长李桂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丹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勇、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闵建同志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16:01【哈思挺】: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央、香港驻黔新闻媒体和网站,省主要新闻媒体和网站。欢迎大家!
16:01【哈思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事关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对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贵州百姓福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精神,我省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积极贯彻中央要求,切实推进相关工作。今天,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此次发布会将就有关问题向新闻媒体进行解读和介绍。
16:02【哈思挺】:下面,我们请省公安厅副厅长邹碧声同志介绍我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16:02【邹碧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今天,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个文件是我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精神,指导全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户籍制度改革这一重大改革事项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实施意见》的出台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省委书记赵克志、省长陈敏尔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先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审议,为我们抓好户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陈鸣明副省长、孙立成副省长多次组织召开户籍制度改革专题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部署文件起草、修改工作,并亲自对《实施意见》文稿进行反复研究修改。
16:03【邹碧声】: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成立了以省公安厅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地税局、贵阳市人民政府等17个单位组成的省户籍制度改革专题组。专题组认真贯彻党中央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开展《实施意见》研究起草工作。经深入调研,主动与国家各部委对接沟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先后7次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现在发布的《实施意见》。
16:05【邹碧声】:《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改革措施、政策保障和工作要求五部分,其中,改革措施和政策保障是文件的重点和主体。改革措施包含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个部分;政策保障包含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和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两个部分。总体说来,我省的《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加务实,注重体现时效性。我省《实施意见》对完成的几项重点工作都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节点,以此形成倒逼机制,要求责任单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例如: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登记。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建设,提供资产评估及政策、技术、信息咨询服务,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挂钩的相关政策。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们要求各地,2015年底前根据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具体办法。二是立足实际,进一步调整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根据《实施意见》精神,我省除贵阳市部分城区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现我省群众自由迁徙的愿望,促进人口向城市城镇聚集。三是便民利民,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凭有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履行户口迁出手续。公安机关简化办理程序,实行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四是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实施意见》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有关部门将对农村计划生育、水库和生态移民对象予以确认,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权利。制定《实施意见》,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希望通过改革户籍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市、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市、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贵州人民福祉。
16:08【邹碧声】:根据安排,省政府近期还将专门召开会议,就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抓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感谢大家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