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00:32作者:李一老师
重庆户籍改革落户最新政策,2016年重庆户口户籍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2015年重庆户籍改革,9月2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了《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农业与非农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
《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一、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类别,以居住证为载体,统一城乡户籍登记。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二、申请登记常住人口条件:在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渝东南生态保护区务工经商的,租赁房屋也可申请登记为常住人口。
三、以户口性质划分的政策性福利制度将取消,清理完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等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今后,以户口性质对应不同标准计算赔偿数额的做法简单化地作出法院判决的方式将不复存在。
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为子女入学、就业、社保求人排队的现象将消失。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受影响。且现阶段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进城入落户条件。但应注意,这只是现阶段,可以预见,若发展到城乡经济差别较小的阶段,再深化改革则政策障碍会变小。
重庆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
——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市外户籍随迁子女在本市连续就学年限等符合要求的,可在本市高考。
——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