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8 21:48作者:李一老师
目前外地来苏州购房、就业人员落户苏州执行以下政策:
1、如果你毕业时已入苏州集体户口,不受面积和其他条件的限制。
2、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一、申请人携带
1、填写好的户口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4、土地证;
5、劳动合同书;
6、参保证明;
7、工资收入证明;
8、户籍证明;
9、婚姻状况证明;
10、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11、独生子女证;
12、无业证明(户籍地);
13、已婚育龄妇女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卡》或《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所需材料去区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经审核批准后发给《准予迁入证明》
二、持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原籍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