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20:16作者:三水老师
此外,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是户籍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只是“标”,而对其内含各种权利和福利制度的改革才是“本”。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其目标不是消除户籍制度,而是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取消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公民身份和权利的平等。
根据政策规划,2020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这种新型户籍制度虽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但仍然把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作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这种做法沿袭了现有的“放宽落户条件”的思路,并非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而只能是一种中短期的过渡性目标。从长远来看,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这个唯一标准,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认为,从目前情况看,中国的户籍制度改革应采取双轨制办法。所谓双轨制,就是一方面按照现有的“放宽落户条件”思路,实行存量优先、分类推进,逐步解决有条件(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的常住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剥离现有户籍中内含的各种福利,逐步建立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以及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就业管理、土地管理和社会管理制度,以常住人口登记为依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前者实质上是一种户籍政策调整,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户籍制度改革。一旦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形成,“放宽落户条件”的改革思路也就失去了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两条改革路径将最终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