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23:20作者:李一老师
下达计划指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计划指标。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扣分后仍达到入户分值人员也一并下达计划指标。
提交书面材料
A:单位申办
(1)用人单位经办人凭《深圳市市外招员工办事手册》和本人社保卡报送拟招员工个人材料。
(2)用人单位按招工系统电脑自动生成的“材料清单”准备拟招员工的个人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业务受理窗口。
(3)报送的拟招员工个人材料,请用A4纸复印清晰,并按“材料清单”的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整齐。
(4)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审查送审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B:个人申办
拟招员工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及各种证件原件送交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办理窗口,由个人申报代理机构将书面申报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受理、审批
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申报材料,并注明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申请材料之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电话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用人单位按照告知要求补交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之日从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政府招调工业务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引进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A:单位申办
用人单位可登陆“招调工业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政府招调工业务部门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系统,点菜单“表四打印”打印招员工情况登记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并持表四、《深圳市市外招员工办事手册》和经办人的社保卡到窗口领取《招用员工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
如系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的,待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并下发《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后,用人单位经办人方可凭《深圳市市外招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经办人本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卡、《招员工情况登记表》(表四)到业务窗口领取《招用员工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