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04作者:李天扬老师
26岁的刘力,和妻子都在成都打工。起初,两人生活还过得去,但随着孩子来到人世,夫妻的小日子开始变得拮据。因为钱,两人经常吵闹,想过离婚。
2011年,刘力的妻子曾手写一份离婚协议,要求抚养孩子,刘力承担每月1500元抚养费,并严格限制他和家人的探视。对这份协议,刘力根本没有签字,但却从那天开始萌生了把儿子送人的想法。
他也是在“圆梦之家”网站上,看到许多送养婴儿的帖子。于是,便在网站留下儿子照片和相关联系方式,标注“补偿费2.4万,送孩子”。
2011年11月24日,他与来自北京的田女士在成都火车北站见了面。看孩子健康,田女士没多问,付了24000元就抱走了孩子。
回家路上的刘力,一个人在府南河边呆坐了很久,“我不知道该怎么向家人交代。”于是,他撒谎,称上厕所便让一位大姐帮忙抱一下,等他从厕所出来,大姐和孩子却不见了踪影。
一家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后,真相浮出了水面。11月30日,警方从北京大兴将孩子解救回成都。
最终,经成都青羊区法院审理认为:刘力的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考虑其家庭情况、认罪态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收养法》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才可以被收养,且须在14周岁以下。收养人应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能力、年满30周岁等条件。而且,收养还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显然,刘力的孩子不符合相关被收养条件。
四川省公安厅打拐科的相关负责人对媒体介绍,对于类似“圆梦之家”这类涉及收送养信息的网站,四川公安机关将和其他省市进行联动,对其发帖信息进行清理整合,对涉及送养的信息将逐一进行核查,是否涉嫌拐卖儿童。
与法律“打擦边球”的平台
“按照法不责众的原则,我们只能和法律打一下擦边球,我们只要懂得如何合理化规避法律的责任就行,法律规定不能买卖孩子。”
刘力被判了刑,可还有很多像韩月、沈秀一样的人,继续在这里关注着送养、收养信息,这个“圆梦之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平台?
这个自称“中国最大的收养送养网站,全公益,拥有全网络最安全的民间收养网站”,还自我标明尚在“备案过程中”。
其2012年的简介称,据4年来不完全统计,备案成功圆梦家庭37841户,成功送养宝宝789203个,打击贩卖儿童机构11个,有效制止防骗事件70余万次,无备案成功家庭751362余户,由圆梦之家担保成功家庭20786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