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的服务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城务工农民(以下简称农民工),是指离开农村居住地到城市务工的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服务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民工权益保护、服务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对待、合理
2018-11-27 18:34
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局: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9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凡一次性在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包括全产权房、按揭房、二手商品房)且实际居住的人员(不含境外人员),购房人、配偶以及16周岁以下未
公安机关对办理户口及有关证件所涉及的收费项目,一律实行亮证收费,严禁乱收费。收费标准按照渝价[2001]272号,渝价[2004]592号、渝价[2003]376号文件规定: 1、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每证4元。根据财综〔2015〕97号文件规定,2016年1月1日起除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外,免收工本费。 2、门(楼)牌工本费:大门牌,小门牌。根据渝财综〔2015〕2号)
按照《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渝府第139号令)之规定,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设立的暂住人口登记窗口或登记站(点)申报暂住登记。 一、登记办证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出差等暂住人员只做暂住登记,不办理《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务工经商和社会办学招收的学员等暂住人员应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采集身份证人像、登记指纹信息。 一、居民身份证申领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身份
(一)公民因公、因私前往边境地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公安局办理《边境通行证》;公安机关应当场办理。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签发证件,可随持证人偕行,但不得超过二人。由携带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小孩户口簿、照片,在上述签证机关办理。 (三)男性公民60周岁以上、女性公民55周岁以上和解放军、武警、公安民警等前往上述边境地区不办理《边境证》
(一)对下列户口申报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 未满三周岁的新生婴儿(非婚生除外)出生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父母都是高校在校学生集体户口或现役军人除外),户口登记机关凭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户口簿,在查验计划生育手续后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对无计划生育手续或者违法生育的,应当在办理完户口登记后,
事项名称: 户口补登、补录-收养3周岁以上尚未登记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 事项编号: 办事分类: 身份户籍 绿色通道: 领域分类: 户籍办理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转报单位:由本人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许可
事项名称: 户口补登、补录-人民法院宣告撤销失踪(死亡)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事项编号: 办事分类: 身份户籍 绿色通道: 领域分类: 户籍办理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转报单位:由本人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事项名称: 户口补登、补录-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补登、补录 事项编号: 办事分类: 身份户籍 绿色通道: 领域分类: 户籍办理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 转报单位:由本人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
事项名称: 户口补登、补录-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事项编号: 办事分类: 身份户籍 绿色通道: 领域分类: 户籍办理 所属主题: 办事指南转报单位:对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
2018-11-27 18:33
换领居民身份证 一、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二、须提供的材料: (一)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 ·《户口簿》; ·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二)属迁移变动的: &m
一、办理条件 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需求,并经省人事厅或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审批同意。 二、申领人需提交的材料 1、已经人事部门审核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 三、办理机关 与审批的人事部门同级公安机关。 省公安厅办证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咨询电话:020-83110402. 四、办
一、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一、申请条件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2至3个月的时限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二、所需提供材料: 1.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户口簿》; 3.两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黑白相片。 三、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
一、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所需提供材料: 1、《户口簿》; 2、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没办证的除外); 3、申领人携带经二代证数字相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的相片回执和两张二代证照片。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公安
一、审批条件 公民应征服现役注销户口及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到地方入户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应征服役的《入伍通知书》 。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省、市接待安置退伍军人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转业军人的市、县安置办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介绍信。 三、办理步骤 1、应征入伍或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
一、审批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居留权的: 1、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国内外有常住居民户口的中国公民,其在香港、澳门、台湾出生的子女; 2、夫妇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或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一方为外国人,其在国内出生的子女; 3、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 二、需审核的材料 1、小孩在国外出生的《出生证明》; 2、父母的结婚
一、审核条件 原公民非定居出国(境)已被注销户口的人员回国(入境)后恢复户口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出入国(境)有效证照; 2、户籍底册或原有关户籍证明。 三、办理步骤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恢复户口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一、审核审批条件 录用公务员或招收职工,以及经地方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和中央、省级直属机关同意调动工作的公务员或职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一)迁入地市、县公安户政部门签发《准迁证》时: (1)县以上组织、认识、劳动部门批准证明;属中央或省级直属机关的,需省级机关人事部门的调动或招收文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出地公安派出所
青春期的孩子为何“烦”字当头?
如何在另类面试问题中胜出
2019-06-08
2019福建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注意事项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书法纳入中小学考试
2019-06-07
2019各省高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天津2019年春季高考艺术美术类联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