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22作者:王新老师
6、农村考生须提供户口本的户主及考生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
7、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此材料由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
8、以上报名材料均须使用A4纸张,并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自主招生申请表;
(2)个人申请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的户主及本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农村考生提供);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9、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建议使用EMS较为安全)形式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
10、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实名推荐材料须有推荐人亲自签名,并于2016年3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直接邮寄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不得交由考生随报名申请材料邮寄),信封上务必注明“自主招生推荐材料”;
11、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逾期(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未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学校成立资格审查专家小组,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考生填报专业情况,择优确定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高中毕业生可适当倾斜。
(二)学校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三)最终入围名单确定的具体办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面试名单,各专业面试名额不超过72人;
2、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各专业最终入围名额不超过36人。
自主招生最终入围名单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学校不向考生寄发入围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