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8作者:王华老师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另制封面):
(1)打印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对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考生自荐报告(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爱好、对拟报考自主招生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2)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由所在中学对其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未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
另外,如果有考生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应包括对考生的鉴定依据及推荐意见等,须附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表现的佐证材料及推荐人简介,并如实提供推荐人联系方式。推荐材料可在全国统一报名系统中按系统要求上传。
考生必须将申请材料于3月31日前以快递方式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收到寄送材料后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报名材料不全、涂改或3月31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六、审核与考核
1.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考生报名材料分学科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考核学生名单,并于2016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参加我校考核考生需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2009〕331号)文件规定,须在4月30日至5月15日登录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考核确认、缴纳测试费100元,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要求见我校4月30日前公布的学校测试公告http://zs.whut.edu.cn/)。
2.学校考核
学校将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以笔试和学科专项测试或特殊专长考评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