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5:14作者:王新老师
4.对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学生,经自主招生专业所属学院专家实名推荐、学院复审、学校集体研究、公示、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等选拔程序后可予以破格录取,其高考投档分数要求最多可降低至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录取批次控制线下20分录取,具体选拔条件和程序参照《武汉大学自主招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学生选拔办法》(点击查看)执行。
5.录取至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的个别优秀学生,若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经选拔可优先进入学校弘毅学堂学习(但不得更换学习学科)。
六、有关说明
1.报名申请资格审核时,来自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学生,不得转出录取专业所属学院。
3.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