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2 15:36作者:王华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模式,充分尊重教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校办、教务处、纪委办(监察处)、学工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自主选拔招考办法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注册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注册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是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及考试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主要职责是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3.学校成立招生专家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500人的5%,即225人以内。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招生科类 |
地球科学学院 | 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 | 理科 |
资源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固体方向)、资源勘查工程(油气方向)、资源勘查工程(矿产调查与开发方向)、资源勘查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方向)、石油工程、海洋工程 | 理科 |
材料与化学学院 | 材料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环境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科学(菁英班) | 理科 |
工程学院 | 安全工程 | 理科 |
地球物理与空间信息学院 | 勘查技术与工程(勘查地球物理方向)、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通信工程 | 理科 |
自动化学院 |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 | 理科 |
信息工程学院 | 软件工程、信息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 | 理科 |
数学与物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 | 理科 |
公共管理学院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土地资源管理 | 理科 |
法学、行政管理 | 文科 | |
外语学院 | 英语 | 文理兼招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学 | 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