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1:40作者:李天扬老师
问: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给予资助是如何规定的?
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施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施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的,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施行学费减免。
问:国家资助的大学生详细包括哪些对象?
答:国家资助的大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问:国家资助的标准和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补偿或者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交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以入伍工夫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盈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问:国家资助请求与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第一步,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请求表》,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第二步,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加盖公章;第三步,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请求表》交到征集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学生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请求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利率下调第四步,学生将《请求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由学校向学生补偿学费、偿还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