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4:37作者:李天扬老师
退役士兵享受六大优惠政策。一、由部队根据服役年限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地方政府还将给予经济补助。二、退役1年内,可以免费参加1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导帮助其实现就业。三、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内免收3年的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四、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五、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并享有优先。六、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优待。
需要说明的是:因适龄青年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政治问题退兵的,因本人要求提前退伍或犯有严重错误被部队除名、中途退伍的,不享受优惠待遇。
问:对拒绝、逃避征集的有何法律责任?
答:根据《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之规定,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拒绝、逃避征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兵役义务,经教育不改的,处以年优待金标准一至二倍罚款。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从拒绝、逃避征集之日起二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得对其录用;教育部门取消其报考高、中等院校资格;公安机关不得为其办理出境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是在职人员的,所在单位不得为其晋级或者增加工资,并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问:如何加强征兵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答:实行廉洁征兵、防止不正之风是确保兵员质量的重要措施,我们将继续把廉政建设作为重点,紧抓不放。今年,市纪委、军分区纪委继续派出专门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征兵工作。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定兵后,将采取各种形式,对预定兵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今年征兵过程中,我们将狠抓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对无视征兵纪律,违反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法纪的严肃性,确保全市征兵工作顺利进行。宜昌市征兵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6252625、6863525,诚意欢迎全市人民予以监督。
昨日是我市征兵宣传日,全市200多个宣传点展开不同形式的征兵宣传活动,吸引了千余青年咨询、报名。市委常委、宜昌军分区司令员蔡运华,宜昌军分区政委李智以及公安、卫生等部门负责人检查部分宣传点,要求各单位全力做好征兵宣传工作,为国防建设选送优秀人才。